润州 青少年维权工作构建“大爱”品牌初显成效
  • 发布时间:2013-08-22 00:00

 

    润州区法院2007年被命名为“江苏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近年来,该院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把大力弘扬镇江“大爱”精神贯穿于青少年维权工作始终,通过深入实施“一体三面”维权工程,探索创新寓教于审、“圆桌审判”等和谐司法方式,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机制,开展“献爱心”活动等,精心打造少年司法“大爱”品牌,提升维权实效。

    一是积极构建“一体三面”少年司法模式。建立完善以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为主导,学校、家庭、社会合力维权的少年司法模式。突出司法保护,强化法院主导。优化完善审判机制,推行审前调查、心理辅导、庭审教育、志愿者谈心、圆桌审判、判决书总结犯罪原因、刑事和解、家事谅解等一系列举措,加大对青少年的司法保护力度。抓好法校共建,强化维权教育。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选派10名审判业务骨干担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在校园开设晚间家长学校、外来务工子女法制课堂等法制课堂,组织开展青少年假期法制夏令营和模拟法庭活动等,面向广大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妥处家事矛盾,优化成长氛围。从审理好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家事纠纷入手,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加强联络互动,夯实维权合力。积极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以少年庭主导,加强与区综治、司法、公安、妇联、关工委、团委以及街道、社区的联络互动,组建“润州法院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维权网络”、“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网络”、“阳光法律课堂普法网络”等青少年工作网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促进青少年维权工作开展。

    二是寓教于审,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 强化事实教育。通过分析犯罪行为及危害后果进行事实教育,使少年被告人心悦诚服认罪。强化感召教育。分析被害人遭受侵害后的痛苦,以及因被告人失足对家庭所造成的伤害,促使被告人认真反思,由消极受审转向积极悔罪。强化威慑教育。引导羁押的被告人对比大墙内外的生活,使其感受家庭的温暖、课堂学习和自由的可贵,更加珍惜自由。强化预防教育。帮助剖析犯罪的具体原因,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引导调节心理。

      三是加强人文关怀,积极扶危济困。大力开展捐资助学扶危济困活动,对因父母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因病过世、家庭特困等原因面临辍学危险的未成年在校生,组织干警捐资助学、捐物扶危济困,尽力帮助其摆脱困境。每年都为10余名贫困学生捐资助学。

    四是深入开展矫正帮教工作。构筑立体矫正网络。组织青年志愿者、离退休干部与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教,并由案件承办法官通过信件、电话或上门方式,定期进行回访,开展心理疏导,联系协调所在社区、就读学校,帮助其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难。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矫正帮教体系。开展“亲情联动”,温暖高墙内失足少年。对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每年组织刑事法官、关工委离退休干部到省少管所进行回访,送去学习书籍、生活用品,与管教警官共同开展“亲情三联动”活动,通过交流谈心,鼓励其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落实帮教责任,完善多环节衔接制度。 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单独建档立卷,做到“一案一登记,一人一台帐”,实现与公安、司法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建立审前调查制度,就未成年被告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由社区出具意见;对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责令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签订社区矫正保证书,并请所在基层组织、就读学校参与签订保证书,由学校老师、社区干部、法定代理人共同组成帮教小组,跟踪监护帮教。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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