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 向学校发出司法建议 强化校园安全意识
  • 发布时间:2013-11-12 00:00

    

    近期,润州区法院少年庭审理了两起以区某学校为被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述两案因任课教师监管不力而引发,社会关注度较高。为充分汲取教训,进一步完善校园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校园公共安全,少年庭向该校提出三点司法建议:

    一、学校应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监督管理。要以上述案件为警示,清查教育教学管理漏洞,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对相关教师员工加大日常管理考核力度,建立完善涵盖教育技能、安全责任等在内的综合评价体系和奖惩措施。

    二、加强学校的安全硬件设施建设,同时定期定时组织学校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注重设施的维修与保障。建立健全有效的应急应险设备与机制,有效快捷应对校园事故,积极为可能的事态做出必要的准备工作。

    三、加大对在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安全宣传,指导学生学习在正常教学活动及课间休息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通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法制宣传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介绍相关法律常识和安全防护知识,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