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余名人大、政协、执法监察员来润州法院南徐法庭参观并旁听评议民事案件。
该案系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013年9月某晚,房女士骑电瓶车至矿机路时,被悬挂在离地约1.2米左右的过路电缆线刮倒,致其跌倒受伤。由于该路段有三段电线分属三家公司所有,房女士将三家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4.6万余元。由于庭前法官调查工作到位,庭审确定案件事实清楚,最终该案调解结案。
在随后的座谈会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友洪介绍了润州概况以及法院近年来围绕“服务大局、争创一流”所开展的工作以及成效。董院长表示,润州法院能取得今天的成就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心,在今后的日子里,润州法院将会继续努力,为润州取得更多的荣誉。
承办法官杜静介绍了案件的处理流程,首先至现场进行勘查固定案件事实,随后庭审中对原告的各项损失进行核实,去除虚高的部分。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进行调解。王翔庭长向监察员们普及了证据交换,以及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定。代表们对庭审均予以肯定。
和平街道金山村主任张春兰说:“上次到金山湖法庭参观我也去了,两次参加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院文化建设很有特色,特别是微小的细节处显示出工作的用心。”区工贸公司财务科长石云同样盛赞了法院工作,“法院工作很细,选择的案件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法院发给我的廉政短信我都记下了,很受教育。”她还向大家展示了随身携带的记录本。
区人大人代联委主任杨飚对法院代表联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今年以来,八个代表团基本都到法院参观过了,而且形式不一,内容丰富,代表们普遍反映效果很好,感受很深。”
座谈中,润州法院还向监察员们赠送了自编的宣传画册。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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