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凌晨6时30分,润州法院10余名执行法官兵发三路,在晨雾中开展了一次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主要针对涉民生案件,截止当晚18时,4名被执行人拘传到庭,3人全部履行义务,1人达成执行和解。
第一路:拆迁中的孤岛
天微微亮,执行法官来到李家山小区,这里已经被列为拆迁地区,大部分居民已经搬离,空无人烟的小区里只有一幢幢门窗破碎的楼房,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散落四处,冷洌的寒风让这里显得越发的凄凉。
在两幢荒凉的楼房间,不起眼的竖立着一幢两层小楼,这里是被执行人老吴的家。老吴曾向程某两次借款共计16万元,2013年10月经法院调解,双方对欠款同意按12万结算。调解书生效后,老吴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敲开老吴家的门后,老吴不在家中,儿子小吴称父亲已经很久没有回家,并拿出一份老吴的自述交给法官。“本人对调解书中约定的还款没有异议,但因项目亏本,陷入债务缠身的窘状,请求法官根据我目前的经济状况,能够给予宽容适当延期。”老吴在自述中如是说。
“请转告你父亲,有事要到法院来解决,不能避而不见。”法官进行了告知,小吴也表示,家中正面临拆迁,一旦有偿还能力会及时归还欠款。
第二路:被窝中的老赖
被一阵敲门声惊醒的刘某,从被窝里爬起打开门,看到执行法官时还有点回不过神。他是一起抚育费纠纷的被执行人,与前妻生的儿子今年9岁。从2012年12月开始至今,刘某一直未支付儿子的抚育费。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曾至高资刘某家中强制执行,但刘某不在家中,其母称他长期在外打工,下落不明。现在临近春节,法官认为刘某一定会回到家中过节,所以再次上门强制执行。
刘某被强制带回法院后,在法官的训诫和教育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能将自己对前妻的不满化为不支付抚育费的行为,这样会给儿子带来很大的伤害。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14540元的抚育费由刘某分期给付,刘某当场支付了第一期2000元抚育费。
虽然刘某的这起执行案件并非一路顺风,但令人欣喜的是,当天执行的其他二起抚育费纠纷全部履行完毕,其中一起双方还对探视权问题达成共识,给孩子创造了一个和谐的成长氛围。
第三路:瘫痪在床的被执行人
2011年的一起交通事故中,高某不仅是肇事者也是受害者,时年35岁的他因此次事故瘫痪在床,对方车上一死一伤。后该案经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吴某、高某连带赔偿死者家属37万多元。
高某瘫痪后,为不拖累妻子而离婚,儿子随母亲生活。离婚后,高某只能靠老父亲照料,无生活来源十分困难。肇事司机吴某也因事故受伤,东拼四凑了5万元交给申请人,剩余款项无力再支付。
当天,法院邀请申请人一同前往高某家中。申请人家中的顶梁柱走了,经济也十分困难,但见到高某瘫痪在床的实际情况,对他无力支付赔偿也表示理解。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5000元,“拿不到钱我们也很无奈,不是法院工作不到位,实在是对方没有能力履行,还是要谢谢法官。”申请人在离开法院时握着法官的手说。这已经是润州法院春节前第三起发放司法救助金的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润州法院于2014年1月10日启动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活动将为期6个月。执行行动重点涉农民工工资等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涉及婚姻家庭的抚养费、扶育费、赡养费、抚恤金的案件,涉及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和医疗损害赔偿金案件,涉及劳动报酬的工伤赔偿金案件,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九类案件。
根据活动要求,润州法院将通过进行财产调查,组织查控行动,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通过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邀请申请人见证执行,不定期集中执行,淘宝司法拍卖等举措,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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