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岗街道人大代表团来润州法院旁听评议民事案件
10月29日上午,韦岗街道人大代表团应邀来润州法院旁听金山湖法庭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该案原告王某与被告胡某因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伤,双方在被告胡某投保的平安保险公司达成协调意见,后原告发现其伤情构成伤残,故起诉胡某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因案件较为复杂,法官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韦岗人大代表团在四楼会议室举行了座谈会,对庭审进行评议,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力参与了座谈,主审法官赵飞就案件情况向代表们作了具体介绍,代表们针对该类型案情进行了讨论,并就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向法官咨询并提出疑问,法官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代表们认为承办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较强,庭审纪律严明,并感谢法院邀请他们旁听此类案件,让他们对道交损害案件有了更多了解。
据了解,该案同时进行了网络庭审直播,镇江民生频道法制进行时栏目记者现场进行采访。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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