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 一案例被《法律与生活》刊登
  • 发布时间:2015-03-31 00:00

       《法律与生活》(2015年2月下)“法官说法”栏目中刊登润州法院何莉婷法官的文章《一句粗口招来12万元死亡赔偿金》。

  文章中杨之光与邻居张泉因为家中漏水发生矛盾,2013年6月杨之光有事急需出门被张泉拦下,情急之下爆粗口骂了张泉一句,后者仰面倒下,送往医院后死亡,死因为心源性猝死可能。杨之光在辖区派出所与张泉家人达成协议赔偿12万元,分两次付清。后杨之光反悔协议不愿支付余款,辩称签订协议和出具欠条是自己受胁迫下实施的民事行为,自己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杨之光给付张泉家人剩余款项。

  案件争议的焦点是:双方在派出所达成的和解协议能否撤销?法院在判决中表明,调解协议的签订和欠条的出具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杨之光在无证据证明受到胁迫情形下签订协议,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来源:镇江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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