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 档案数字化应用取得阶段性成效
  • 发布时间:2015-04-09 00:00

    

    根据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和市中院的具体安排,润州法院于去年耗用近十一个月的时间,顺利完成往年大部分档案数字化加工,并在审判、办公信息系统中积极开展档案数字化应用,档案数字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档案数字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对此,该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与外包公司签订《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院妥善安排加工场所,院领导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工作进度,及时听取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办公室、行装科等部门协同配合、齐心协力提供优质服务保障,促使该院于2015年1月便完成2008年至2013年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

    完善设备、配强人员

    该院严格遵循省高院及市中院档案数字化工作要求,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去年底又投入大量资金为各业务部门配备高速扫描仪10套、高性能电脑10台,为信息中心配备专用服务器1台、存储设备1套。同时加强信息中心技术人员、档案工作人员和庭室操作人员的新系统应用培训,确保档案数字化工作运转顺畅。从3个多月的使用情况来看,各项设备运行良好,工作人员操作日趋熟练。

    认真总结、仔细梳理

    虽然档案数字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审判信息系统与档案数字化系统不兼容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结案归档时,各业务部门正确形成的卷宗影像文件,传输入档案系统后,会出现内容混乱:一是文件部分缺页、内容掉失,如原文件共有100页,会只显示90页;二是影像文件页数完整,页码错乱,如原文件业务庭输入的第2页至档案室系统误编为第4页;三是影像文件内容冗余,如一个子目录下会出现整个文件的内容,其他子目录下的内容有时正确,有时不正确,等等。

    加强沟通、有力协调    

    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利因素,该院指派专人多次联系通达海公司技术人员,要求该公司迅速解决问题。 3月中旬,通达海公司对档案数字化程序进行软件升级,改变了案卷材料子目录下内容输入方式,即由系统自动录入变为手动选择内容录入,以上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却也增加了办案人员工作量,且卷宗封面、目录、封底会自动编上页码,不符合省高院不编页码的归档要求。就此新出现的问题,润州法院立即与通达海公司进行协商,得知该系统的问题将由省高院技术处解决,现正协调处理中。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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