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 召开黄山水泥厂破产清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 发布时间:2015-04-29 00:00

    

    2009年,润州法院受理黄山水泥厂破产清算一案,该案于2010年4月16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时隔五年,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该案债权人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力比较大。

    润州法院于2009年9月23日受理该案,裁定江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镇江市黄山水泥厂管理人。2013年11月委托拍卖,2014年1月27日,流拍。2013年12月16日,区政府要求待市政府《西南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出台后根据片区规划进行资产拍卖。该院民二庭加强执行力度,努力跟区政府联系、协调,终于在今年推进该案的破产清算进度。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主要议程为:1、补充确认债权。2、管理人工作情况汇报。3、讨论变价方案。4、是否同意承租人资产与破产财产捆绑拍卖。5、是否重新评估。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努力加强破产案件的推进进度。据统计,2009年至2015年,润州民二庭共受理破产案件4件,于2013年结案一件外,其余三件一直未有新的进展。该案从2009年立案受理至今,因承办人工作岗位调动,多次变更承办人,给案件审理造成一定影响。且破产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涉及面广,职工和债权人众多,影响力较大,是破产案件难以推进的原因之一。院领导要求,进一步加强破产案件的清算工作,除黄山水泥厂破产清算案外,其余两件也在努力推进中。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