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 执行人员冒酷暑执结一排除妨碍案件
  • 发布时间:2015-08-10 00:00

     近日,润州法院执行人员冒着酷暑执结一排除妨碍案件。

    申请执行人张某(化名)与被执行人李某(化名)系邻居,双方因邻里矛盾产生纠纷诉诸法院,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移除设备,保证畅通。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由金梅接手承办后,了解到该案当事人矛盾产生已久,对立情绪较为严重。为此她多次上门勘查执行现场,了解执行实际情况,同时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宣传和谐的邻里关系对于幸福生活的重要性。在此情况下,被执行人对执行有所触动,抵触情绪有一定程度缓解。

    正当执行有所缓和时,李某受他人不利言语鼓动,对执行的态度有所反复,摇摆不定。对此金梅以强制措施为后盾,严正警告李某拒绝执行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压力下,李某同意自行移除设备,保证地段畅通,请求法院到场监督。

    金梅得知该消息后,冒着37度的高温,赶赴执行现场。为防止双方产生新的矛盾,金梅一直在现场头顶烈日进行劝解疏导,执行结束的时候执行人员的制服被汗水浸湿了一大半。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执行人员婉拒了双方留下吃饭的邀请,上车赶回法院就餐。

    此次该院现场执行,认真负责,当场释法,在当地起到了一定的教育作用。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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