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 涉未成年人司法建议取得积极成效
  • 发布时间:2015-10-15 00:00

    

        近日,润州区教育局在收到润州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后反馈,该局结合教育职能和学校工作特点,召集相关科室、学校深入研究讨论,在总结教育局原有未成年学生安全保护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未成年学生(特别是女孩的)的保护。这是该院在连续审理两起涉未成年人恶性刑事案件后,结合两起案件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向区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后收到的积极成效。

    润州法院在审理被告人汪某猥亵儿童一案和被告人王某强奸一案中,发现两名受害的女童时年9岁,均为小学学生。两起案件反映出相关教育机构在对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有针对性的人身安全教育、重视与监护人就未成年学生上放学交接、对遇重大变故未成年学生的心理抚慰教育等方面仍存有一定问题。为坚决杜绝此类侵害未成人权益的刑事案件发生,从更进一步完善、改进教育管理制度方面出发,法院向润州区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书。

    此举,受到区教育局高度重视。针对近来学生安全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与润州法院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进行座谈,并认真阅读司法建议书的基础上,区教育局形成工作要点,并召开校长会布置落实。

    “辖区各学校根据我局的要求,结合本校情况,正在积极加以落实。”区教育局在回复中称。要点主要内容为:1、各校利用集体晨会、班队活动时间开展对未成年学生(女孩)的教育;2、通过校信通、家长会、个别访谈形式,提高家长保护未成年人学生的意识;3、放学后,学校安排行政工作人员或教师,对不能及时来接的未成年学生加强管理;4、学校主动和公安、社区、关工委联系,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措施和方法。

    近年来,润州法院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工作要点,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对规范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日常工作中,我院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高质量司法建议,以点带面,积极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改进工作、规范行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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