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获评2012-2014年度镇江市文明单位
  • 发布时间:2016-03-15 00:00

 

    近日,润州法院被镇江市委、市政府评为2012-2014年度镇江市文明单位,这是该院第二次获得市级文明单位这一荣誉。

    2012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力促进了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新提升,涌现出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为表彰和激励先进,授予润州法院“镇江市文明单位”称号。同时希望该院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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