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凌晨出击妥善执结涉金融案件
涉金融案件执行一直以来都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重点关注内容,此类案件往往标的额较大,牵涉各类关系较为复杂,从而导致执行差强人意。
近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妥善处理一起涉金融案件。申请执行人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与被执行人丹阳某通信有限公司、汪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润州法院于2015年10月8日作出判决,被执行人丹阳某通信有限公司偿还申请执行人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990余万元,另被执行人汪某承担连带责任。该案在执行局执行后,承办人曹俊杰及时对被执行人丹阳某通信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了“四查”,并第一时间冻结了其银行账户。然而被执行人丹阳某通信有限公司仍未能依判决履行义务。
为避免被执行人汪某转移财产,承办人申请了拘传令、搜查令,主动出击,于4月11日凌晨六时许,连同法院9名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汪某家中,对汪某可能隐匿财产处进行了仔细搜查,终于在汪某保险柜中查出摆放整齐的现金25万元,整个执行过程有执法执纪监督仪全程摄影摄像,确保了执行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被执行人汪某深深被法院整个执法活动公正、文明所折服,一直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汪某被带至法院后,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在该起涉金融案件中,润州法院执行过程中心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既锻炼了执行队伍,又切实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利益和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另外,申请人也对法院加班加点为金融单位服务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深表敬意。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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