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邀请代表、委员旁听评议回迁房诈骗刑事案件
针对拆迁安置、回迁房买卖等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近日,润州法院精心选取一起利用拆迁安置选房证诈骗他人财物的刑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院旁听评议,主动展示该院审判执行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同时借助代表、委员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作用,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为做好此次代表、委员旁听评议工作,案件承办法官庭前认真阅卷,制作了详细的阅卷笔录;庭审中,合议庭认真审核证据、查清事实,充分听取了被告人黄某某的辩护意见和陈述意见,并审慎合议,结合被告人的犯罪动机、手段、情节和数额等因素,最终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违法所得316250元继续予以追缴。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与代表、委员展开座谈,就刑事案件罚金刑、违法所得追缴、拆迁安置房买卖等问题展开讨论。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本次庭审程序规范,合议庭组成人员配合到位,较好地查清了案件事实,对被告人的实体处理也严格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润州法院公正高效司法的一个缩影。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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