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对一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者采取拘留措施
近日,一拒不履行恢复原状义务的被执行人被润州法院处以司法拘留。
该案当事人解某和杨某系金山水城的邻居,双方为住宅改造发生纠纷,双方互相起诉对方恢复原状。两案经法院判决,要求解某和杨某各自恢复原状。
判决生效后,两人均未主动履行。解某首先申请执行杨某恢复原状,杨某经教育履行了恢复原状义务。但在其后杨某凭生效判决申请执行解某时,解某却拒不履行恢复原状义务。
后,润州法院上门督促执行,但是解某仍置若罔闻。为体现法律严肃性,法院对解某实施传唤,解某到法院后,以“不懂法,不知情,不认识原告”为托辞拒不执行。
执行人员对解某进行了教育,告知他既然通过诉讼成为当事人,就要遵守诉讼活动规则,不能成为原告时积极主张权利,成为被告时就回避义务,法律不是儿戏,否则法院要对其采取制裁措施。解某对执行人员的警告不置可否,法院视情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目前该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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