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执行局同志赴苏州吴江法院学习交流
  • 发布时间:2017-07-05 00:00

 

    7月3日上午,润州法院执行局九位同志在孙国根副局长的带领下赴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就司法拍卖、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等问题进行学习交流。吴江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韩长安对该院一行热情接待。

    韩局长介绍,吴江法院执行局是江苏省司法拍卖试点法院,也是新网络司法拍卖系统试点运行法院。他们的司法拍卖出色源于四招:1、规范操作流程,突出一个“清”字。相继出台了对拍卖标的物权利的认定及涤除操作流程等规范文件,并和供电部门达成合作协议,大大推进了清场的效率。2、强化拍品推广,突出一个“准”字。在看样上下功夫,定向推广优质资产,为竞买者推荐合适的拍品。3、缩短拍卖流程,突出一个“快”字。做到定价快、上网快、流转快、交接快。4、化解群众担忧,突出一个“省”字。率先与区国税局、地税局共同签订了关于执行涉税工作的合作协议,并联合中国银行、苏州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E拍贷”、“拍卖贷”等业务,精准发力,努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诉讼资产价值最大化。

    2016年,吴江法院司法拍卖共成交1075件,总成交额达46.87亿元,为买受人省却佣金超过4亿元,成交转化率达87.97%,居全省基层法院首位。

    认真听取韩局长的介绍后,润州法院执行局的同志们就司法拍卖中首拍价多元化确定模式、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的认定及涤除操作流程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展开热烈讨论。最后双方均表示现在各法院都面临“执行难”的问题,以后双方要加强沟通交流,取长补短,大胆探索,完善执行体制机制建设,在执行道路上越走越好。

    回程中,该院执行局的同志们纷纷表示和兄弟法院交流学习之后耳目一新、收益颇多,也非常感谢院党组提供这么好的交流学习的机会,希望以后可以经常至一些先进法院、优秀法院进行学习,不做“井底之蛙”。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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