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旁听润州法院民事案件
  • 发布时间:2017-08-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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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来自七里、韦岗街道的14名人大代表以及4名政协委员,饶有兴致地旁听了润州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的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江苏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某商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签订商联卡合作协议一份,合同期限一年,合同届满后自动延期。然而,因被告公司系韩资公司,受2017年2月28日韩国部署“萨德”反导系统事件影响,被告公司在我省范围内门店生意惨淡。同时,原告从媒体获悉被告公司各类供应商纷纷撤柜、撤资、停止供货,多地门店被行政部门查封,认为被告经营状况已严重恶化。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的合作协议,返还原告180万元保证金及POS机66台。被告则反诉,要求原告支付商联卡的消费款50余万元。

    庭审中,因原、被告对保证金数额、返还POS机数量及商联卡消费金额均存在较大分歧,双方均需进一步举证证明己方主张,该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分管院领导、副院长姚维新与代表、委员们在六楼会议室进行了座谈,就该案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释法,并就代表、委员们关心的物业纠纷、执行工作等进行了介绍。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对于此种复杂案件,承办法官思路清晰,庭审程度严谨,节奏不拖沓,体现了法律应有的严肃性。

    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工作是该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该院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润州法院在审理、执行辖区内重大、典型案件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庭审结束后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审判、司法工作的透明度。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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