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家中无人,孙国根宣读搜查令
执行主播戴正坚正在网络直播中
执行干警仔细搜查
清点搜查物品
为实现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让有财产可执行的案件得到有效执行,8月29日上午,润州法院组织车辆9台,出动近30名警力对被执行人一处住宅予以搜查。
被执行人王某、张某(化名)于2012年3月初向申请执行人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某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银行接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发放购房贷款195000元,借款期限15年。后来被执行人王某、张某(化名)断供,被起诉到法院。该院于2016年8月30日判决两人归还公积金中心借款本息138976.91元(截止2016年5月31日),另外还需要支付律师费11000元,如果不履行,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
因为两人没有履行上述义务,申请执行人在今年3月16日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依法发出了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手续,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也未履行报告财产义务,申请执行人根据判决主文第三项申请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
该案执行标的额不大,但为了体现法律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也为了保护众多缴纳公积金的职工的利益,法院依法裁定拍卖。当天的搜查行动一是对被执行人可能隐匿财产的场所进行搜查,二是为拍卖进行评估,取得拍卖保留价依据。
为推进执行的公正公开,润州法院邀请了区检察院、人大代表、基层组织、公证处派员参加,强制执行工作依法、有序、公开进行,现场由润州公证处进行取证,执行干警制作执行笔录,由在场的监督人员、见证人员签字。该院下一步将开展该财产的网络拍卖工作,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权益。
当天全程的执行行动通过一起镇江APP进行网络直播,这也是润州法院首次参加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指挥的“雷霆行动”的视频直播活动,旨在锻炼执行队伍,增强执行工作的社会认同度,推动全社会共同齐心协力解决执行难良好氛围的形成。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