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旁听南徐法庭机动车交通事故庭
为了进一步增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度,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强化法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11月3日上午,南徐法庭法官李弘审理的李某诉王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开庭审理,润州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十人到庭旁听。
2017年1月12日20时,被告王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镇江市润州区戴家门路时与驾驶电动车行驶至该处的原告李某相撞,致李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李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计16万余元。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控辩焦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聚精会神,悉心聆听,并在庭后的座谈会上,就庭审适用程序、司法鉴定流程、原告各项损失的合法性等进行了交流。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当前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不遵守交规导致交通事故逐年增加,法院选择此类案件邀请旁听很有教育意义,建议法院加大对此类案件的宣传力度,提高电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倡导文明出行。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