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南徐法庭召开法官会议讨论确定法官会议议案规则
  • 发布时间:2018-01-10 00:00

    本周一下午,润州法院南徐法庭召开2018年第一次法官会议,讨论今后法官会议的议案规则。

    2016年江苏省全面推行司法改革,改革后南徐法庭原有员额法官3名,2017年10月增补1名员额法官,目前为4名员额法官。为全面落实审理者裁判的要求,2017年10月份之前,南徐法庭的庭长仅签发未入额法官独任审理案件的判决书,涉及该法官与其他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的案件,由组成合议庭的员额法官签发裁判文书。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法律文书,也不再对实体性问题发表倾向性意见。对于员额法官提出需要讨论的案件,一律提交法官会议进行讨论,并制作讨论笔录,法官会议讨论后争议较大的案件建议提交审委会讨论。庭长仅对一些批量案件及同类型的案件进行一些监督和指导,统一裁判尺度,防止出现同一法院、同一庭室,同一类型的案件出现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

    为进一步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咨询作用,促进审判质效提升,统一裁判尺度,当天下午经法官会议讨论确定,建议以下几种类型的案件提交法官会议讨论:1、发回重审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争议很大,可能引起信访的案件;3、驳回起诉或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4、扣除公告和鉴定等法定事由,审限接近5个月的案件;5、承办法官认为需要提交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同时明确法官会议所形成的多数意见仅供案件承办人参考,最终案件如何定案由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确定。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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