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火灾引发的信鸽鉴定案 润州法院破解新型鉴定难题
因火灾致鸽子死亡,死亡的是信鸽还是普通鸽子?具体数量如何确定?损失的确定将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诉讼活动,司法鉴定科多方努力终于破解这一新型鉴定难题。
2016年,原告孙某与被告华某、李某就财产损害赔偿发生纠纷,诉至润州法院,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最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损失财产的价值认定,因损失财产为被火灾烧毁的信鸽和鸽舍,其价值仅凭已有证据确实无法做出准确计算,原告方遂向法院申请鉴定,请求鉴定机构对损失的信鸽和鸽舍进行价格评估。
遇到此类新型案件,即使具有多年司法鉴定工作经验的姜滨也颇感棘手,但是秉承一颗认真负责、热忱服务的心,姜滨还是努力多方联系鉴定机构,因为她知道,鉴定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也关系到法院能否及时结案。为此,她耐心与鉴定机构反复沟通,详细询问他们是否具备鉴定此类事项的能力,并与业务部门和申请人及时协调,努力没有白费,一家鉴定机构最终同意鉴定。法院依据鉴定机构出具的损失鉴定报告和其它相关证据,顺利审结了此案。
司法鉴定工作人员虽然不是奋斗在一线的审执人员,各种报表上也看不出他们的成绩,但正是因为他们的努力和付出,法院的审判工作才得以正常高效运转,他们是幕后英雄!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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