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刘忠明审理赡养案件入选2017年镇江市十佳精品案件
日前,镇江市政法委在全市政法机关中开展十佳精品案件评选。经推荐申报、归类评选、系统推送、综合评审四个阶段的严格评选,润州法院立案庭刘忠明承办的“邵某赡养纠纷案”脱颖而出、成功入选。
该案原告邵某(男)是一位年界耄耋之年的老人,其老伴已在6年前去世,两人共生育了7名子女。邵某年事已高一人独居生活自理困难,故诉至法院,不仅要求赡养费,还要求子女照料老人。
该案入选的社会意义和法律价值主要在于:一是案件性质特殊、关系错综复杂、法律与情理相互交织。邵某本人有3000多元的退休金,老人既不愿去养老机构生活,也不愿保姆来家中照顾。邵某的子女们各有各的家庭,忙于养家很难有精力再照顾邵某。仅判决每名子女定期照料原告,不能从源头上解决家庭矛盾。二是社会影响面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突出。在传票传唤各被告到庭未果后,承办法官登门至被告家中和社区逐一了解情况,并将庭审安排在五凤口社区进行,联合社区共同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该案的妥善解决获得多家新闻媒体报道。三是社会现实意义突出,案件具有积极的社会导向作用。孝敬父母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供养,还应当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本案中通过做通子女思想工作的方法,以道德与法律双管齐下,解决了老人日常生活中的物质需求和精神满足问题,既缓和了家庭矛盾,理顺了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也使传统“孝”道文化得以继承和发扬,法律规定得以贯彻执行和最终实现,为其他类似纠纷提供了处理样本,具有积极的社会导向作用和社会现实意义。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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