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联络工作:人大代表旁听南徐法庭租赁合同纠纷庭审
5月9日上午,润州法院南徐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蒋乔街道十余名人大代表旁听了该起案件庭审。
2015年9月,原告孙某与被告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被告作为办公房使用,租期三年。后,被告在对该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过程中,严重破坏了租赁房屋的建筑结构。原告诉至法院,提出要求被告对租赁房屋进行修复并出具修复符合建筑标准的鉴定书、赔偿损失1万元、支付违约金60万元等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南徐法庭庭长戴倩、员额法官房东升与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房东升向代表们简要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以及租赁合同纠纷所涉及的法律常识,代表们就案件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此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进一步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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