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公安局在收到润州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后反馈,该局对润州法院司法建议书所提及的有关事项,已经察觉并采取相应措施,将切实增强证据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打击“借刑避戒”的行为,提高法律的震慑力。这是润州法院在近三年来审理吸毒人员犯罪案件中发现“借刑避戒”现象高发的一些共性问题,向市公安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后收到的积极反馈。
润州法院在审理吸毒人员犯罪案件中发现,部分吸毒人员为逃避强制隔离戒毒,在得知强戒决定的第一时间或强戒开始后不久,即主动供述尚未被掌握的轻微罪行,或通过亲属举报等方式,以期被判处较短刑期后不再执行为期两年的强戒。此类案件目前呈逐年上升趋势。为进一步加强协调合作,协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日前,润州法院针对涉毒刑事案件的“借刑避戒”现象,向镇江市公安局发出司法建议书。
此举,受到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该局在回复中称:1、已及时提请市公检法刑事执法联席会议研究;2、坚决打击虚构事实企图逃避强制戒毒的违法犯罪行为;3、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衔接刑罚执行与强制戒毒执行,《镇江市公安机关办理涉刑强制隔离戒毒案件工作规范》正在进行规范性文件的论证程序,下一步将出台并实施;4、强化对证据的审查;5、严格落实刑罚执行与强制戒毒执行的衔接;6、将开展强制戒毒执行工作专项检查,对有强制戒毒尚未执行完毕的,一律送交执行。
近年来,润州法院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工作要点,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对规范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日常工作中,润州法院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高质量司法建议,以点带面,积极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改进工作、规范行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来源: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