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笔记:刘老汉的讨债路
  • 发布时间:2018-07-25 00:00

    “老人家,过两天尾款就全部到账了,你就放心吧”,挂了这个电话,我合上手里的卷宗松了一口气,这个历时两年的拆迁补偿执行案件终于顺利结束了。

    案情回放

    1999年,刘寒守和镇江拥利地产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房屋拆迁后,拥利地产却一直未按照协议约定向其提供安置房屋和相关费用。且原拥利地产已被吊销了工商执照,其资产经出让已全部归于江苏芝叶有限公司。等了太久看到支付无望,刘汉寿选择了诉讼。2015年12月,拿到一审判决的时候,距离房屋拆迁已经过去了16年,刘寒守已经65岁,成了刘老汉。经审理因现在无法给予安置房屋,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给予货币安置款50余万元。又等了一年,刘寒守没有拿到自己应得的补偿,2016年7月11日,刘寒守到法院执行局立案,要求对已生效判决部分的拆迁款申请强制执行。

    第一次和解

    这个案件刚到我手里的时候,看到一叠手写的材料,心里莫名的一股心酸。在刘寒守提交的材料里,除了常规的立案材料外,还有一份老人手写的清单,内容是老人自己查到的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密密麻麻写了两页纸。这样的材料在很多执行案件中都能见到。后来问了材料的来源,老人说这些资料是自己拿到判决一年不到的时间一趟趟到镇江房屋中心档案室查出来的。后来经过查询,江苏芝叶名下大部分的房产都已经做了抵押,确实无可作为拆迁补偿的房屋,在该公司账户上也无可供执行的存款。之后经过同被执行人接触,多次工作,2016年11月,刘寒守和被执行人达成了一份和解协议,因此这个案件就此终结执行。当时也是真心为老人高兴,这次钱应该可以拿到了。

    二次立案

    2018年1月20日,刘寒守再次来到我院申请立案。拿到案件资料的时候,我知道老人的希望再一次的破灭了。“王法官,要个钱怎么这么难啊。我这是用房子换来的钱,都快二十年了。我都成一把老骨头了,这个钱还是没影子。有时候想想要不算了,可这是我老头子的养老钱,还是得给你们添麻烦了”。谈话的时候,老人家很客气,我的心里却很不是滋味,老人家的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要个钱怎么就这么难呢!

    因为临近春节,立案之后我带着执行团队多次走访被执行公司,终于在除夕之前被执行公司先行支付了5万元。拿到这笔钱的时候,老人一个劲的感谢。春节上班后,被执行公司法人代表一直避而不见,我就转变了工作思路,从被执行公司及其法人代表个人账户有大额资金往来的账户开始入手。经过逐笔的梳理和认真排查,发现该公司法人代表的个人账户中经常有大笔的汇款从一个固定账户中汇入。经过查询和走访,才发现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把戏。被执行公司名下有一个三层建筑,一楼已经出租作为菜市场在正常经营中,租户众多,不好查封。二三层目前空置,但是已经签订了出租合同。查找到该合同后,发现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16年11月且第一期租金370余万元已经支付,当时正是达成第一次和解协议的时间。被执行公司知道这笔钱一旦进入公司账户会被法院划扣,于是就让对方将租金汇入了被执行公司法人代表楼某某侄女的账户,准备再转入楼某某的个人账户。在案件事实清楚并固定相关证据后,我院迅速多管齐下,首先将该两层建筑查封,并将楼某某侄女的账户中收取的租金进行冻结,同时发出传唤通知书,将查明的事实向楼某某一一说明。在告诉其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后,楼某某慌了神。最终,被执行公司分两笔付清了全部涉案款项,2018年6月23日,这个案件因判决全部内容执行到位,正式结案了。

    法官后语

    这个案件不是一个常规性的执行案件。在我们朴素的理解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刘寒守的拆迁款经历了被告公司吊销、资产流转这样一个过程,就成了一个无头债。不难想象老人去被告公司要钱时遭受了多少冷落和白眼。1999到2018,已经过去了十九年,牙牙学语的小儿都足够长成了一条好汉,被执行人却在这段时光里萎缩不见。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我们有无数的同行奔波在路上,把那些萎缩的身影从角落里揪出,让每个案件的公平和正义都在阳光下清晰可见。(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该文取材执行一线,由综合办公室叶婧撰写)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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