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见证:胸怀法徽写春秋
  • 发布时间:2018-08-31 00:00

叶志祥/口述   左朝芹/整理

    1985年,我通过考试被分配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工作,从那时起到现在已经有33年了。期间,润州法院由当初办公条件简陋、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的弱小法院,发展为今天各项建设全面领先的全国优秀基层法院,我也从一名司法系统的“门外汉”成长为审判工作的行家里手。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润州法院干警包括工勤人员还不到30人,与政法系统的其他三家单位一起蜗居在市公安局的几排小平房内,五、六人挤在一个只有十几平方米的房间内办公,卷宗档案、文件表格全凭手工誊录,工作条件十分简陋,直到2003年才有了自己固定的办公场所。当时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整体不高,科班出身的审判员更是凤毛麟角,每年审理的案件也只有二、三十宗案件。虽然当时法院各方面的基础比较薄弱,但好在改革开放政策已经实施,改革开放既开阔了大家的眼界,也给全院上下带来了压力。像我这样非科班出身的同志更有一种紧迫感。当时法院领导敏锐地认识到,要促进法院发展,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就必须设法提高全院审判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在提高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的号召下,全院学习氛围很浓,院领导亲自安排大家定期开展业务学习,经常请科班出身的同志结合案件给大家授课,鼓励大家参加培训或自学考试。我就是从那时起系统地学习了法律专业知识,并先后取得了法律大专和本科文凭。通过持续学习,全院审判员的业务能力有了大幅度提升,承办复杂案件、大案、要案的数量逐年增加。

    那个年代,书记员和审判员经常是骑着自行车下乡办案,有时一连几天吃住在乡下,虽然辛苦,但是每当看到群众的矛盾被化解、纠纷被消除时,心里总有一种自豪感和喜悦感。记得有一次,我随庭长到一个乡去办理一起离婚案件,庭长和当事人及村干部围坐一起,进行拉家常式的调解,劝导夫妻双方共同担负家庭责任,相互理解,共同面对家庭困难,话语真挚淳朴,十分接地气。经过沟通和劝解,夫妻双方的矛盾很快得到化解,并和好如初。当时,镇江日报的记者专门为此事写了一篇报道,那对夫妻还特意拿着报纸到我们法院来表示感谢。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起,我国商品经济活跃起来,随之而来的是经济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并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特点。在此期间,我审理过一个“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当时案件牵扯到多家单位,每家单位都有看似合理的利益诉求,关系错综复杂。很多法律人士包括同行对此案件有不同的看法,如何判决分歧很大。为了取得公平公正的判决,我带人深入走访,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真相及案件各方面的关系,同时,我又通过援引相似案例、与资深法律专家探讨,最终确定了审判方案,并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这一案件的审判结果得到了法院领导和同事的高度认可。20多年过去了,现在有时大家还会对这一案件的审判津津乐道。

    进入到二十一世纪,信息化、智能化已成为趋势,我们法院已经实施无纸化、智能化办公。不仅立案、统计、公文流转等工作在网上完成,开庭、调解等审判整个流程也都在网上进行。我院实施的“智慧法院”建设一期工程已经结束,二期建设正在实施,我院的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得到极大提升。

    “终身学习”既是时代的要求,更是安身立命之本。在多年的工作过程中,我一直坚持学习。2008年,我参加了司法考试并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9年我任民二庭庭长,2013年被提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走上了领导岗位。

    弹指一挥间,33年过去了,再回首真是令人感慨万千。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祖国在各个领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司法领域的改革更是取得了骄人成绩。作为一名法官,我深切认识到,个人成长离不开所在的润州法院的发展。而无论是我个人的成长进步还是我们润州法院的发展壮大,都离不开对司法制度改革的不断探索和实践、离不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更离不开我们所处的这个伟大时代。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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