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对于某等38人传销犯罪集团涉刑事案件公开宣判
  • 发布时间:2018-12-18 00:00

    12月11日上午,润州法院公开宣判于某等38人传销犯罪集团案件,主犯于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余37名被告均获一审有罪判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若干。

    该案系有史以来润州法院受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团伙犯罪案件,且众被告人涉及非法拘禁、抢劫等多项罪名,社会影响很大。在今年8月份,该院提前布置、协同配合,圆满完成了持续3天的庭审活动。此次宣判,润州法院进一步完善宣判预案和安保方案,继续有力保障了整个宣判庭审过程安全稳定、规范有序。

    当天上午,区检察院相关人员陪同10名人大代表在四楼会议室观看了庭审直播,并在观摩庭审期间,向代表们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犯罪特点。代表们对法院、检察院主动联系、组织庭审观摩活动给予肯定。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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