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干警获全市法院2018年度个人三等功
近日,市中院对全市法院2018年度先进个人予以记功表彰,润州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翔、南徐人民法庭庭长戴倩获记个人三等功。
2018年,全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先进个人。
王翔同志2016年结案240件,17年216件,2018年100件。自任执行局长以来,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紧紧围绕执行工作,积极落实本院及上级法院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三大一重”、“司法作风建设年”、“学习十九大精神”等活动,贯彻、总结、落实活动精神,严以律己。在思想上、工作上、廉洁上、管理上与十九大精神保持高度契合,狠抓执行队伍建设,坚决杜绝违法执行、怠于执行、消极执行,努力建成一支高效执行、积极执行、文明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队伍。
戴倩同志是南徐法庭的庭长,多年来,她勤勤恳恳地工作,无怨无悔地奉献。在平时的审判工作中,能够做到正直无私,为人正派,行事光明磊落,公正裁判,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她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合法的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为弘扬正义、稳定社会秩序、保护社会的安定祥和,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2016年其个人全年审结案件106件,2017年全年审结166件,2018年全年审结案件240件。所在的南徐法庭在城区法庭中,人均的结案数也是名列前茅的。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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