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执行局加强学习交流提高网络司法拍卖规范化
  • 发布时间:2019-02-15 00:00

    2月13日下午,执行局资产处置组组织润州法院两家辅拍机构学习江苏省高院近日刚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网络司法拍卖规范化水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会上,执行局范丽娟带领大家逐条解读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的制作和标的物实地勘验提出了明确要求:1、在拍卖材料的制作上,不得出现“法院不负责腾空”这一表述;2、标的物情况表中各项目必须详细调查,不允许未尽调查而直接填写“不详”;3、关于拍卖成交或流拍抵债的裁定送达时间,要按意见要求在公告中明确填写;4、在标的物实地勘验方面,要求勘验人员仔细了解标的物现状,避免出现标的物相关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

    最后大家还就在房屋的腾空和清理等方面,辅拍机构好的经验做法做了详细交流讨论,听取了两家公司在平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建议,希望经过此次学习交流,更好的开展辅助网拍工作,降低网拍风险,提高资产处置速度。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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