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工作]代表、委员旁听销售假药罪
  • 发布时间:2019-04-11 00:00

 

        4月9日上午,我院公开开庭审理董某勇、张某霞、孙某嘉、刘某丽、王某妍、王某侠、马某媛等七人销售假药罪,当庭宣判董某勇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其余涉案人员缓刑并处罚金8000元至20万元不等,给不法经营者敲响警钟。来自金山街道代表团的8名人大代表和2名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并在庭后的座谈会上交流讨论。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9月18日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董某勇单独或者与董某胜、操某琴(均另案处理)以盈利为目的,由被告人董某勇通过微信等方式联系买家,由董某胜负责填写快递单号,操某琴负责配货打包,用快递发货、支付宝、微信转账及银行卡转账等方式,向被告人孙某嘉、刘某丽、王某妍、马某媛等人出售未经国家进口批准的内、外销“Botulax®100U”白毒、内、外销“MEDITOXIN®100U”粉毒、“NABOTA®100U”绿毒、“HUTOXINJ.100U”彩毒等各类肉毒素针剂共计149瓶、麻舒痛乳膏1241桶及“J-CAIN cream”黄麻膏 3126桶。被告人董某勇参与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710154元,其余被告人销售金额从1700多元至8万余元不等。
 
    因注射用肉毒素可以瘦脸,而在网络中最常见、最流行的就是来自国外的白毒、粉毒、绿毒、彩毒等,据涉案人员介绍,她们也不知道这些产品的专业术语叫什么,圈内都是以包装盒的颜色取名。
 
    据董某勇交待,其上线袁某为了保证使用效果、扩大销售范围,还自制麻舒痛乳膏、黄麻膏等麻醉品,并亲身试验“药品”效果,根据下线的售后反馈不断改进配方,直至这两种辅助麻醉“药品”效果稳定。
 
    这些未经国家进口批准的外销白毒、粉毒、绿毒、彩毒等各类肉毒素针剂、麻舒痛乳膏、黄麻膏等物品经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均应按假药论处。
 
    案发后,王某妍自动投案,七名被告人均退出赃款。
 
    经过审理,我院认为,董某勇等七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中董某勇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销售假药罪,最终作出如上判决。对七名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共计82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公安机关的假药内毒素针剂计114瓶没收后予以销毁,并禁止被处以缓刑的张某霞等六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今天的庭审很有教育意义,我可以把起诉书转发给开美容院的朋友吗?让她们千万不能卖这种产品。”“如果只是买了后原价转给朋友,算不算犯罪?”,庭后的座谈会上,代表、委员们展开热烈的讨论,他们一均认为该类案件涉及药品安全,法院要加大打击力度,对涉案人员严惩不贷。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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