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昨天首个工作日开始,润州法院进入了紧张而有序的工作状态。院党组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院领导切实加强领导、靠前指挥,院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采取严格有效措施,依法履行司法职能,
一是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制度,疫情防控解除前,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律停休在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保持 24 小时联系畅通,各部门要确保每天有一名负责同志处理突发情况,严格落实重大情况请示报告、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各部门要安排专门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日下午16:00前报送本部门干警健康情况,有事报进展,无事报平安,严禁谎报、瞒报、漏报。
三是严格落实干警动态管理。全面统计掌握 1 月 15 日后干警外出执勤、接待来访、春节休假以及身体健康等情况。对于在此期间内往来湖北及疫情较重地区的干警,或者与已确诊新型肺炎患者、疑似患者有密切接触干警,或者出现发热、严重呼吸困难等症状干警,务必按相关规定实行医学观察确定未感染,并报院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挥组批准后,方可正常进入工作场所。对于假期返回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的同志,可延期返岗,返回后要立即报告,并在家自我隔离 14 天后方可正式上班。
四是严格组织体温监测。实行全员监测体温后进入办公区制度,在院本部及派出法庭设立 4 个体温检测点(院本部一道门、院本部二道门、金山湖人民法庭和南徐人民法庭安检处),配备体温测量设备。对于体温超过 37.2°C 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登记,建议回家观察休息或及时就医,并第一时间上报。
五是严格组织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对审判法庭、信访接待、安全检查、诉讼服务、档案阅卷室、院本部及派出法庭各门厅、值班门岗、食堂、楼道、电梯、楼梯、卫生间以及中央空调系统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上班前完成 1 次全面消毒,上班后每 2 小时消毒 1 次。分开使用每个区域保洁用具,避免交叉混用。
六是严格工作区域及个人防护。会议室、办公室应当保持环境整洁,每日通风 3 次以上,每次 20-30 分钟。进入公共办公区域、多人办公或接待外来人员时,一律佩戴口罩。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工作人员上下班全部使用自有交通工具,不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七是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不召开全院干警参加的工作会议或集体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对需要部署的工作,应尽量通过办公系统、移动微法院、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组织。各部门不召开会议,实行弹性工作制。
八是严格控制来访接待。非因紧急工作需要,严格禁止非本院工作人员进入本院,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确因公务需要进入本院人员,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接受体温检测正常,经接待人员详细了解其无湖北人员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后,方可进入法院。未佩戴口罩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外来人员等,严禁进入法院。
九是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积极协助配合区相关职能单位、社区街道等,共同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各项工作。
十是严格做好法庭防疫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金山湖人民法庭、南徐法庭各安排一名院领导驻庭值班。两个派出法庭防疫工作与院本部执行相同的制度和标准。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