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0-05-13 17:55


   

    根据中共镇江市润州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12日下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在润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巡察区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耿长旭作动员讲话,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力主持会议并做表态发言。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耿长旭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朱恒赏,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等40人出席会议。

    耿长旭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巡察工作任务。4月29日上午,润州区召开了八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和市县巡察工作调研座谈会精神,对八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部署、区委高书记的批示和区纪委杨书记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以坚定的决心、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圆满完成区委交给我们的任务,确保八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取得实效。二是用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扎实开展新一轮巡察工作。市县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政治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我们第一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区委部署要求,严格依纪依规开展巡察。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区委巡察体现区委的权威,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区委巡察组的共同政治责任。本轮巡察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我们将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与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向区委汇报。

    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力代表区法院党组对配合好这次巡察工作作表态发言,同时对被巡察的全体党员干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以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巡察工作是加强法院班子及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法院作风效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院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坚决贯彻执行巡察组的部署安排,全力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二是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主动接受巡察。全体干警要本着对党负责、对法院工作负责和对自己、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意见和看法,让巡察组充分了解法院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的状况,全面掌握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三是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全力做好保障。此次巡察包含内容多,涉及面广,全院上下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切实做到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服务到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保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四是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即知即改;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主动认领、立行立改。要自觉把这次巡察工作同做好当前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细化举措,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巡察期间(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30日),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9802593152(同时作为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接听时间为:工作日早9时至下午6时。专门邮政信箱:江苏省镇江市0003号邮政信箱。同时在区法院及派出机构金山湖人民法庭、南徐人民法庭设置了巡察意见箱,张贴巡察公告,并在巡察组集中办公地点(七里甸街道)设立专门接待点,接待群众来访。根据区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法院领导班子(区管干部)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区法院党组管理的其他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予以关注。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来源:润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