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镇江市政协副主席、润州区委书记高国成对润州法院报送的《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关于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八条实施意见》作出重要批示:
“区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积极贯彻区委、区政府打造‘润州最滋润’营商环境要求,努力实现教育整顿与执法办案相结合、与推动发展互促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实际行动,连日来,润州法院坚持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通过多次实地走访民营企业、召集企业家召开座谈会等,摸实情、问需求,在此基础上,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于2021年4月21日出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关于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八条实施意见》,从诉讼服务、审判机制、审执质效等方面,提出十八条具体服务保障举措,为助力打造“润州最滋润”营商环境品牌、推进润州城市经济高质量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全面优化涉企诉讼服务,依托“9+2”诉前调解体系,通过支持发挥商会调解功能、设立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合理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推广网上诉讼服务、推进涉企纠纷有序分流化解等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高效便捷的解纷渠道。
二是全面加强涉企案件审理,妥善处理企业经营纠纷,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健全涉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定期走访服务企业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示范引领保障作用,引导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三是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推动破产审判繁简分流,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充分发挥破产挽救制度功能,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促进市场要素优化配置。
四是全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审慎办理涉企财产保全,不断加大柔性执法力度,充分运用涉企信用激励和修复措施,依法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来源: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