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潘丁亮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法治镇江先进个人”(图)
  • 发布时间:2021-05-14 17:45

日前,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法治镇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17个镇(街道)“法治示范镇(街道)”称号,授予33个单位“法治镇江先进单位”称号,授予66名同志“法治镇江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润州区法院金山湖法庭庭长潘丁亮获评“法治镇江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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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丁亮,现任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金山湖人民法庭庭长,历任南徐人民法庭副庭长、民事审判庭副庭长等职务, 2007年参加工作至今,在民事审判岗位上已工作近15年,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群体性案件,年均审结案件数均在200件以上,连续多年结案数、审判绩效位列全院前茅。

工作中,他敬岗爱业、乐于奉献,在法院案多人少压力下,坚持以工作需要为标准,加班加点成为常态;他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努力寻求法律法规真谛,妥善解决群众诉求,所审理的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他勤于思考、刻苦钻研,撰写的裁判文书获评过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并多次在国家级期刊《法律与生活》、《法治与社会》上发表调研文章,实现了审判经验向调研成果的转化。

因工作表现优异,潘丁亮先后获评 “全市优秀法官”、2020年度全市法院“办案之星”、 2020年度润州法院 “办案标兵”等称号。


(来源:润州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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