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丨依法为民做主,执行为民解忧
  • 发布时间:2021-07-15 10:42

7月13日,申请执行人胡某某怀着喜悦的心情来到润州法院,向执行局赵向阳局长、法官助理邵明宽送上一面写有“依法为民做主,执行为民解忧”的锦旗,并再次向执行人员表达了自己深深的谢意。

被执行人孙某某夫妻两人因经营需要,向申请人胡某某兄弟两人借款10万余元,并约定于2016年6月30日前还清。借期届满后,被执行人未能偿还,申请人多次索要均未果。2016年胡某某兄弟两人诉至润州法院,经润州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孙某某夫妻两人于2016年10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胡某某兄弟两人借款,但被执行人夫妻两人依旧未能履行。

在润州法院首次立案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夫妻名下的公司在第三方公司有债权保证金3万元,但由于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强制扣划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该笔资金未能执行到位。

本次恢复执行后,本案承办人邵明宽积极与被执行人夫妻沟通,多次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仍不能主动将该笔资金提取用于偿还本案欠款。期间,申请人家庭情况发生变故,急需该笔资金以解家庭之困,而被执行人又长期在外地工作,综合上述情况,执行员积极与执行局领导商议,决定主动出击,采取多种措施向被执行人施压。最终,历经三个月的多方努力和不断沟通,被执行人终于书面同意配合法院将该笔资金用于偿还申请人欠款。

本以为曙光就在面前,没料到困难持续不断。在被执行人的配合下,执行员与第三方公司协调保证金的提取事宜。但由于第三方公司规模较大、部门较多且该笔保证金性质特殊、手续复杂,按照正常的审批提取流程,提交申请6个月后资金才能到位。考虑到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为尽快兑现其合法权益,执行人员多次奔波于第三方公司总部、分公司、财税中心,反复与该公司领导、法务、财务人员沟通,前后拨打超过50余次电话,最终通过书面特殊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申请人拿到了这笔钱,解决了燃眉之急。


(来源:润州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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