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丨诉讼服务中心“一窗通办”让当事人“只跑一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优化提升诉讼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提升立案工作水平,近日,润州法院出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一窗通办工作规范(试行)》,从总体目标、一窗通办工作制度、立案接待工作纪律、立案窗口便民措施四个方面,为诉讼服务大厅推行“一窗受理、一站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工作遵循。
《规范》明确规定,要充分发挥“一窗通办”的功能作用,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便利人民群众诉讼,确保立案质量,提高立案效率。
根据立案环节不同情形,《规范》明确了相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标准、强调了工作纪律,要求窗口接待用语文明、着装规范、态度热情,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并结合立案窗口工作实际,列出三项便民措施:一是在立案大厅显著位置宣传便民诉讼知识,帮助当事人了解法院诉讼程序和立案工作流程,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二是在立案大厅放置便民诉讼材料和电子查询设备,供前来立案咨询的当事人查阅;三是在立案大厅设置当事人休息区域,配备桌椅、笔、纸、饮水机、水杯等物品,为当事人提供适宜的等候和休息环境。
(来源:润州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