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瞿爱萍,是一名退休教师,2021年被润州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过去一年来,我共参加了几十场庭审,通过陪审,我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体会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深感陪审工作责任重大。”
——人民陪审员 瞿爱萍
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这一规定赋予了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同等的权利,但陪审员如果学习不够、业务不熟,要实现这样的权利就会落空。因此,我坚持从书本和报纸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坚持观看《今日说法》、《金牌调解》等法律方面的栏目,坚持从网络中浏览有关评论和案例分析,坚持在陪审各类案件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正确判断案件事实和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同时我也完成了从老师到学生角色的转换,将法官作为老师,将每一次陪审都看成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逐渐掌握了陪审工作的技巧。
坚守正义,忠实履行陪审员职责
有很多人疑惑,人民陪审员究竟在庭审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实际上,人民陪审员的活动伴随着整个审判活动,根据案件类型和案情会出现多重角色,这就需要陪审员在履职过程中进行各种角色的变换,比如要在开庭前当好调解员,在开庭时当好裁判员,在合议中当好监督员,在判决后当好协理员,再比如陪审中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于群众、贴近群众、代表群众、也了解群众的优势和当事人易于接受我们的劝导和解释的特性,注重在化解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审判员之间的矛盾上起到桥梁作用,不断增进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信任。
协助调解,充分发挥陪审员的积极作用
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审判中具有润滑调节作用,因此在一些民事案件中,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我都会积极协助主审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我会结合自身的阅历和社会经验,给法官提供一些建议,并利用好、发挥好自己曾经作为教师的职业优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教育工作,力促进案件成功调解。工作之余,我也会在群众中积极宣传法律,常常将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和陪审的典型案例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此带动群众共同学法、守法,切实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