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积极探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多元解法”
  • 发布时间:2022-04-26 09:37

2019121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市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实施集中管辖以来,该院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围绕“府院联动”“诉源治理”“法律援助”等工作机制展开了一系列探索实践,努力为集中管辖下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找到“多元解法”。

一是构建多元解纷机制,搭建多方合力的化解服务平台。与属地法院、司法局签订《司法协作协议》,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法院推动、政府法制、信访工作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的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多项功能一体的行政争议化解综合平台,被省高院推广,获最高院肯定。在句容、丹阳、扬中等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工伤案件巡回审理点,促进重点行业府院联动纵深发展;与市司法局共同建立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全覆盖机制,做到“应援尽援”,有力提升行政相对人诉讼能力,拓展理性化解行政争议渠道。2021年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调解撤诉率接近40%,获得省高院肯定。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妥善审理涉及食品药品、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案件,依法适用《食品安全法》《镇江香醋保护条例》,支持行政机关从严处罚在“镇江香醋”产品上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捍卫“镇江香醋”金字招牌;对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违法行为,支持卫健委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活动的决定;对于通过虚假广告“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注重司法价值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不动摇。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提起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在尊重法律、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基础上,共同解决红色文物“培根师范旧址”的保护难题;对于驾驶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支持公安机关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罚;依法审结的隐瞒再婚登记事实骗取不动产登记案入选全市十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四是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始终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行政审判的着力点,依法实施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在征询市政府对规范性文件的意见环节,市政府主动纠正妨碍市场主体平等准入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改善镇江法治营商环境;支持行政机关援引公司法实施“法人人格否认”,追究股东滥用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法律责任,不断净化市场信用环境,促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采取发送司法建议、授课培训、座谈研讨、法律函询等多种形式与行政机关良性沟通,帮助行政机关查找问题、预防风险、堵塞漏洞,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2021年,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加强协助执行文书审查、规范机动车转移登记管理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建议。


(来源:润州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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