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润州法院王益民同志被授予“镇江市润州区五一劳动奖章”
为弘扬先进,激励赶超,“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镇江市润州区总工会对积极投身全区高质量发展的一批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润州法院行政装备科科长王益民同志被授予“镇江市润州区五一劳动奖章”。
王益民同志,自2007年从部队转业进入法院以来,先后在监察室、政治处、执行局、行政装备科、综合办公室工作,无论在什么岗位,始终保持着部队的优良作风和军人本色,积极担当作为,忠诚尽职尽责。
作为综合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他在党员管理上关口前移、教育前伸,以党员积分管理、党建阵地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支部组织建设工作,有效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作为行装科科长,他着力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和管理能力,始终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对上加强联系、对内加强管理、对外搞好协调、对下搞好服务,促进法院后勤保障工作实现科学化管理和规范化运行。
因工作表现突出,王益民同志多次受到表彰。2017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2020年两次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9年被润州区委、区政府评为“2017-2018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22年被润州区委区级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来源:润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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