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360】凌晨四点的异地执行
近日,润州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孙某某电话举报,发现被执行人每日凌晨3点至6点左右,在常州市凌家塘农贸批发市场批发牛肉的线索。接警后,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启动预案,并报请法警大队、行政装备科配合行动。
考虑到被执行人出入场所有大量刀具、锐器,指挥中心高度重视,根据现场情况,请警队从警力配置、人员分工、警械装备、突发危情等方面进行周密安排部署。
当天,在执行局副局长吴亚民、法警大队大队长姜劲松的带领下,行动小组于凌晨4点便到达现场等候,经申请执行人确认无误后,精准锁定被执行人活动轨迹,确保被执行人始终在行动小组的视线范围之内。
凌晨五时许,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等候,行动小组抢抓交易高峰期过后的有利时机,按照提前规划好的行动路径,迅速控制住现场,顺利将被执行人拘传回本院。
经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了自己未履行生效判决行为的错误,自述因疫情近三年没有稳定收入,希望和申请执行人友好协商。
随后,在执行干警的主持调解下,被执行人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双方同时就本案的执行事宜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被执行人一次性先行支付8万元,剩余案款以每月分期形式履行。
当天早上8时,随着被执行人筹措的8万元汇付至本案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本案以和解长期履行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来源:润州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