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并济 润州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房屋迁让纠纷
近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以宽严并济的执行方式,顺利执结一起房屋迁让纠纷案件,既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展现了人民法院执行的力度和温度。
某公司与张某房屋迁让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判决张某返还位于本市运河路一处房产,判决早已生效,但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中,执行人员先后通过邮寄执行通知书、法院约谈、上门当面释法明理、现场张贴强制迁出公告等方式要求张某在指定期限内主动迁让,张某均未履行,案外人王某(房屋现由王某使用)在执行人员释法明理并给予宽限期后也仍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
5月19日,执行局依法组织强制迁让,并通知张某父母到场,邀请社区工作人员现场见证、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公证。
迁让过程中,王某以及张某妻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严重扰乱现场执行秩序阻碍执行人员执行职务,经执行人员数次警告无效后,两人被强制带离现场。
尽管两人系案外人,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者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王某在带离过程中暴力抗法,导致三名司法警察不同程度受伤,情节严重,本院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后续责任追究尚在研判中。而张某妻子在带离现场后能够主动认识错误并配合后续执行,同时考虑到其家中尚有小孩要照顾,本院对其批评教育后未再追究。同样是案外人,同样是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这一“擒”一“纵”充分体现了执行工作的力度与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良好效果。
最终,经过五个小时紧张的腾空迁让,本院顺利将案涉房产交付与申请执行人,该公司特地制作了两面锦旗送到法院,对办案过程中辛勤付出的法院干警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来源:润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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