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对于未履行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会采取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其中就包括不准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出行。然而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却擅自违反“限高令”,公然搭乘飞机出行。为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近期,润州法院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上级法院提供的违反限高令规定乘机被执行人名单,经查明,共涉及本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11人,累计27条乘机记录,其中3名被执行人限高措施已撤销,5名被执行人经电话联系主动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本院接受约谈,1名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后未按照约定时间到院,2名被执行人下落不明。
约谈中,5名被执行人均表示乘坐飞机出行是出于工作及生活急需,且外出目的多为收回应收账款尽早偿还所欠债务或探望患病亲属,后在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下,5名被执行人认识到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缴纳了相应的罚款,并承诺会积极筹措资金早日履行还款义务。
对于另外3名被执行人,经执行局合议庭合议,分别对其作出罚款决定,并按照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的地址邮寄罚款决定书,最终,被执行人陈某某于6月21日到院主动接受约谈,并缴纳罚款。针对另外2名违反限高令经合法通知未到的被执行人,执行局在日常凌晨行动或集中执行时积极寻找下落。后续,若在常态化的执行行动中发现其轨迹,将对其采取罚款、拘传、司法拘留等措施。
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行为,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必须依法严厉打击。自最高院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润州法院执行局已通过约谈、罚款等方式处理6人,并积极寻找其他被执行人的下落,将涉嫌拒执罪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下一步,执行局将持续加大对违反限高令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切断老赖规避限高令的通道,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