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由市政府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联合承办的“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启动仪式暨消费维权全年重点工作部署会”在西津渡景区鉴园广场举行。
活动现场对2023年度镇江市消费维权公益之星、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进行了表彰。润州法院立案庭获评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并作为获奖代表上台就消费维权工作亮点进行了经验交流。
2023年,立案庭在消费者维权保护领域积极运用多元解纷手段,妥善化解消费领域矛盾纠纷,降低消费维权成本,为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年共审理各类消费纠纷159件。
一是诉调对接审理涉消费类案件。成立“维护消费者权益合议庭”,率先在镇江市消费领域纠纷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与市消协建立六项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法官定期到消协指导涉消费者纠纷调解,开展法治讲座与法律研讨。建立消费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站,创建热线机制,及时解决遇到消费领域法律问题。设立消费维权速裁庭,解决最后一公里诉讼难题,减轻消费者维权讼累。
二是诉讼引导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在立案窗口显著位置摆放相关资料,对消费类案件快速审查、依法立案。坚持落实普法责任,深入网格、广场、商业综合体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提醒消费者提防消费欺诈。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咨询答疑,发放消费维权手册2000余册;联合消协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审判工作及典型案例;举办“消费维权庭审开放日”活动,邀请消费者、经营者代表、媒体记者旁听消费维权案件庭审,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以案释法助力诚信消费氛围。通过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开消费维权案件审理情况,提高消费者法治观念和经营者合法经营理念。聚焦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公益诉讼,特别是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精神损害赔偿等制度,推出示范性判决案例,依托报刊、网络、电视、自媒体等宣传载体,采取以案说法、法律问答、法律说法等形式,引导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合理消费,依法维权,“足疗馆项链遗失案”“红酒无中文标签案”等案件被多家媒体报道。
来源:润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