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司法鉴定工作让服刑人员感受公正
  • 发布时间:2011-12-14 00:00

   

    近日,当扬中法院的2名工作人员偕同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的3名专家来到在宜兴监狱服刑的李某面前时,其脸上写满了惊愕,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身在高墙深处失去自由的人,还能感受到来自法律的公正和司法的温暖。

  李某,2010年8月1日夜,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因情节轻微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0年10月29日夜,其再次伙同多名被告人持砍刀、自来水管等器械相互殴打,致人重伤。因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次犯罪,经法院审理后,2011年8月10日,李某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送至宜兴监狱服刑。

  高墙下,李某认罪伏法,但心里仍牵挂着一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原来2010年12月25日,李某遭受车祸颅脑受伤。服刑前,案件正处在司法鉴定阶段。作为原告,作为服刑人员,他忧心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但看到法院鉴定办公室干警出现在面前时,李某舒心地笑了。

  近年来,扬中司法鉴定以审判服务为工作宗旨,以准确与效率为工作目标,公正、高效办理各类鉴定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鉴定申请189件,办结187件,为案件公正判决奠定了不可或缺的坚定基础。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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