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积极探索与实践“诉调对接”新模式成效明显
近年来,扬中市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积极探索与实践“诉调对接”新模式,在破解司法难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经验和做法。2011年,扬中法院诉前成功调解案件1020件,调解成功率高达66.16%。
在专题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他们争取领导支持,由扬中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扬中市关于加强大调解机制建设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扬中市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考核奖励办法》,对纠纷受理范围、工作程序、业绩考核与经费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制定《诉调对接工作实施细则》,对委托单位与受托单位的衔接程序、纠纷的办理与卷宗归档等作出具体规定,确保“诉调对接”有据可依。
该院积极争取市政法委和综治委支持,将涉诉矛盾纠纷的化解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法院和有关部门组织均是化解矛盾的责任主体。对于诉讼案件,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可委托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进行调解,受托单位接受委托后必须在指定期限内进行调解。制定《扬中市矛盾纠纷机制的奖励考核办法》,明确受托单位调解成功率不得低于50%,否则综治考核一票否决,对受托调解成功的案件给予奖励。
在内部基础建设上,他们依托立案庭和两个法庭,把“诉调对接”工作做强、做大。在立案庭和两个基层法庭分别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民一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类案件,其余民事案件按辖区划给法庭管辖;在三个诉讼服务中心分别增设负责人。另外,该院还和该市司法局联手在《扬中快报》上开辟《调解一线》专栏,加大宣传力度,浓厚舆论氛围。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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