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市委书记批示肯定青年法官导师制
  • 发布时间:2012-05-02 00:00
 

      针对青年法官司法能力不强、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这一突出问题,扬中市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带教、示范、传承作用,切实提高青年法官的司法能力,加快人才培养步伐,着力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

    近日,扬中市委书记凌苏在该院第四期法院工作专报《扬中法院全面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上批示:“此举很好!有创意。采取‘一对一’、‘导师制’言传身教的培养模式,加大对年轻法官的素质培养和能力锻炼,有利于年轻法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提升、促进法官队伍建设。望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形成好的机制。”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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