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清晨,扬中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的干警们又一次打响了执行攻坚战活动,对一批拒不执行义务的“老赖”采取措施,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活动分6个执行小组奔赴不同的执行现场,其中共有10名执行法官,8名法警协助执行。
当日清晨5:30,路上一片漆黑,顶着刺骨的寒风,冒着淅淅沥沥的冬雨,在夜色中闪烁警灯的六辆警车整装待发。执行局吴春洪副局长简单的重复了一下执行任务,干警们相互检查了卷宗和文书,吴局长的一声令下后,执行队伍依次驶出法院大门驶向各自执行目的地。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干警们早已摸清了被执行人的动向及住址。到达目的地后,因天色尚早,被执行人大多还在睡梦中。被执行人朱某因业务需要,于2007年5月14日向夏某借款计30000元,申请执行人秦某为被告担保,后朱某无力偿还,秦某代其偿还借款。朱某一直未向秦某履行还款义务,秦某遂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朱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日给付原告秦某人民币30000元,后朱某亦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秦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敲门后,房间内亮起了灯,被执行人朱某睡眼惺忪地打开房门,在执行法官一番耐心细致地工作后,其主动答应去法院接受谈话。
2011年2月,被执行人张某为其哥哥承担担保责任38万元,后其哥哥未履行还款义务并不知去向,申请人扬中某电气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清晨到达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态度一度不配合,并觉得自己很冤枉。被执行人通过向其释明法律法规,并强调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后,被执行人张某承诺先给付3万元。
在这次的执行活动中,当场找到被执行人8人,当场结案4件,达成和解2件,涉及标的近200万元,另有两人因拒不履行义务,被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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