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聘任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临时家长”
  • 发布时间:2013-03-19 00:00

 

    日前,扬中法院与扬中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举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合适成年人聘任仪式,市政法各部门分管领导朱小中、倪军、孙桂林、金舜之参加聘任仪式。魏新民等10名热心未成年教育保护工作、具有丰富经验的关工委、计生委等老干部被聘为扬中市首批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合适成年人。

    座谈会上,扬中法院朱小中副院长首先对关工委的大力支持和10名老干部的热心参与表示感谢,倪军副检察长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并结合扬中市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案件特点详细介绍了此次聘任合适成年人的背景及意义。随后,与会领导分别向受聘的10名合适成年人颁发了聘书。受聘人员代表新坝镇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魏新民表示,将认真履行作为一名“临时家长”的职责,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正确行使权利,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对庭审的公开公正进行监督。

    朱小中副院长指出,此次合适成年人聘任仪式,是司法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新举措,为合适成年人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推动阳光司法搭建了可行性平台。该院将通过组织理论学习、庭审观摩、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促进合适成年人进一步提升法律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从而更加有效地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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