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开展百日清案专项活动
  • 发布时间:2013-09-17 00:00

 

    为扎实推进“审判管理提升年”活动,优质高效地完成全年审判任务,经扬中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于9月-12月在全院开展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并从紧抓审管职能、紧抓案件质量、紧抓案件效率、紧抓案件效果四个方面入手,确保清案活动取得实效。

    紧抓审管职能不放松。院庭长切实发挥案件管理职能,加强分析研究,经常指导督促,强化审判绩效意识,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密切关注案件流程,把握案件的审理、执行进度。审判管理办公室建立周通报制度,每周制作未结案件清理进度表供院领导决策参考,供业务部门和干警了解自身情况。

    紧抓案件质量不放松。加强法学理论学习,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认真落实该院定案工作的实施细则,增强审判案件定案把关工作的规范性。加强与上级法院对口条线的交流与互动,力争在案件的处理上取得共识。建立讲评机制,通过讲评让部门干警有认识、有收获、有启发。

    紧抓案件效率不放松。各部门制定清案方案,对3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进行排查摸底,逐案过堂,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因案施策,限期清理。对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全面关注,全程监督,全力指导,力争今年结案率和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与去年同比明显上升并消灭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

    紧抓案件效果不放松。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沟通、合作、协调,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矛盾纠纷。统一执法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加强庭审中的法律释明、裁判中的说理分析和庭审后的判后答疑工作。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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