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为打工夫妻解疑释惑
  • 发布时间:2013-11-12 00:00

 

    一个普通的下午,一对夫妻面带焦虑,走进扬中法院立案大厅,急切地向窗口工作人员咨询。看着他们焦急的目光,该院立案庭黄良明副庭长赶忙接待了这一对夫妻。

    原来这对夫妻来自安徽,两个人没有读过书,来到扬中打工。今年夏天,丈夫跟着老板在丹阳安装桥架的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在丹阳治疗了一段时间后转到扬中治疗。尚未完全康复就被老板要求出院回家休养,但仍欠医院部分医疗费用未结,更不愿意补偿其他损失。

    夫妻俩抱着希望来到该院新坝矛盾调解中心,希望能和老板调解,但是没有人愿意站出来证明他们与老板的用工关系,老板也拒绝到矛调中心调解。后来,两夫妻跑了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仲裁处,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无奈之下只能又和老板协商,老板愿意赔偿六万元,但只愿意先拿出15000元现金让他们先回老家休养,另外45000打欠条。这对夫妻没有文化,也不懂欠条是否存在法律效力,担心老板打欠条只是为了敷衍了事,最后他们还是拿不到钱。他们无助地在外面乱转,到处打听,最终来到法院。

    黄庭长耐心听取了这对夫妻的情况反映,细心帮他们分析,并告诉他们在无法证明雇佣关系的情况下,老板欠他们的钱也能够要到,因为欠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黄庭长让他们回去好好休养,如果老板不履行义务,就可以凭欠条来法院起诉他。这对安徽的夫妻听完之后,深深松了口气,终于放下心来,连声道谢,满意地离开服务中心。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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