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 发布时间:2014-03-03 00:00

 

    2月27日上午,扬中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扬中市委第六督导组全体成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离退休老干部出席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国生主持。

    会上,汤国生作了动员和表态讲话。就如何开展好法院的教育实践活动,汤院长强调:一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局性、战略性意义,彻底消除疑虑心态、观望心理、应付思想和畏难情绪,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上来,彻底消除各种错误思想认识和消极应付态度,主动、自觉、深入地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

    二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为民清廉务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的总要求,坚决反对“四风”,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干警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公正廉洁为民形象进一步树立,司法公信进一步提升。

    三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突出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强化组织领导,发挥整体合力,协调有序推进,把教育实践活动谋划好、组织好、实施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取得实效。

    市委第六督导组组长刘建军对该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准确把握市委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即“五个突出”,突出活动的实效,突出一把手带头,突出真抓实改,突出分类指导,突出群众参与;二是把教育实践活动三个环节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三是从严从实做好督导工作,按照市委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以好的作风开展督导,成为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助手。

    会后,全院干警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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